6月6日,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第三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和“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贡献奖”颁奖仪式在京举行。我省仅有两名艺人获得“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其中一位就是我县83岁泥塑传承人胡深。“薪传奖”是我国首个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工作机构设立的国家级专业奖项。旨在表彰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做出杰出贡献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胡深,汉族,陕西人,1931年出生,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凤翔泥塑代表性传承人,陕西省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凤翔泥塑代表性传承人,国家艺术研究员,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